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部:
根据技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定于7月6日-15日进行期末课程考核,其中课程考试集中在2020年7月11日-1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类型和形式
考核分为闭卷考试和随堂考试(考查)课程,具体课程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考核与阅卷时间
1. 本学期因实训等原因于7月6日之前结束教学任务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在最后一周课堂教学上随堂进行考试(考查),考核形式不限。
2. 随堂考试(考查)课程于7月6日-10日(不含提前结束教学任务的课程)由各任课教师随堂进行,考核形式不限。
3. 闭卷考试课程于7月11日-15日进行,由教务科统一组织。
4. 随堂考试(考查)课于7月13日前完成阅卷登分工作,闭卷考试课于7月17日前完成阅卷登分工作。所有教学资料(授课计划、装订后的试卷(仅闭卷考试课程)、成绩登记表)需于7月18日前由专业负责人统一交至教务科。
三、命题要求
1.闭卷考试课程需采用统一的试卷模板。课程考核试卷纸为A3纸张,参 考 答 案为A4纸张。要求试卷文字、插图工整,清晰准确。
2.闭卷考试课程的命题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命题,要注意试题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难易度适中,题型和题量要得当。每门课程须命A、B两套试卷并附参 考 答 案,两套试卷内容重复率或与同类试卷重复率不超过20%。
3.闭卷考试课程的命题卷由命题教师交专业负责人审核,经教研室主任复审签字确认后统一打包发给教务(电子版、A4纸质版)。
4.闭卷考试课程的每套试卷满分为100分,时量60-120分钟不等。
5.随堂考试(考查)课程也需严格按照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要求执行。考查课程必须有明确的考核要求、评分办法以及相关过程材料,如平时成绩登分表、考勤情况与相关资料等。
四、试卷保密
命题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试内容给任何学生。
五、提交方式和完成时间
1.试卷命名:“老师姓名+课程名+班级名”电子版、参 考 答 案(电子版)打包压缩交各负责人审核、汇总(压缩文件)。
2.经教研部主任复审、签字确认(电子版、A4纸质版)后统一交教务科。
3.提交时间:6月27日前(含审核、复审、修改时间)。
六、组考安排
1.教务科制订具体的课程考核组织方案,明确工作人员、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及其具体职责。
2.按标准化考场要求,原则上每考场安排30名考生,2名监考人员。
七、阅卷与试卷装订要求
(一)阅卷要求
1.试卷必须同时记有卷首分、题首分和小题分。
2.阅卷须使用红色钢笔或红色圆珠笔,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正分,不得记负分。记分数字必须清晰,不应涂抹。
3.全错和未答题应记“0”分,全对记满分,客观性题目只能打满分或“0”分。若因误判或漏判确需更改分数时,评卷人应在更改处签名。
4.总分合计要准确(总分与各题首得分总和相一致,并与课程成绩单的卷面成绩栏相一致)。
5.阅卷教师须对试卷和卷面成绩进行分析,填写《试卷分析表》并对试卷和教学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二)试卷装订要求
试卷装订顺序如下:
1.封面;
2.目录(含以下3-7项);
3.课程成绩单;
4.试卷分析;
5.空白试卷;
6.参 考 答 案;
7.学生试卷。
八、其他
1.需要办理缓考的学生,持缓考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24日前到学院教学楼508室办理。
2.舞弊、缺考学生的考卷由监考人员在总分栏内标注“舞弊”或“缺考”字样后随同该班课程答卷保存。
教 务 科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