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系统

关于2017级学生课程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11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我校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将于61-7日(具体以考试安排为准)安排2017级所有学生课程补课工作,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所有2017级在籍学生(含2018年春季插班生)。

二、考试内容

在校期间所有未合格课程

三、工作安排

1.补考信息核对

522日前,教务科统计补考数据并核对,请各班级辅导员务必通知需补考的学生,确认补考的科目,按补考收费标准组织学生缴费,并督促学生做好补考课程复习工作。

2.试卷印制、装订、保管、发放和回收

补考试卷的印制工作由各教研部具体负责,教务科负责试卷保密和分发的协调。教研部按照补考科目和补考学生人数,于530日前完成所有试卷(含考场所需相关材料)的印制和封装,并在试卷袋上注明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考试班级、人数等信息,做好试卷保管和保密工作。教务科负责试卷发放与回收,于考试前15分钟在指定地点发放试卷,考试结束后清点并负责回收试卷。

3.补考试卷集中发放和回收地点

12教学楼508

4.补考组织安排

1)补考安排方案由教务科统一制定,教研部协助教务科做好信息核对工作,防止错排或漏排。

2)《考试安排表》由教务科统一另行通知。

5.补考成绩录入

补考结束后,请教研部组织教师按要求及时阅卷,于62118点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学生补考成绩。补考成绩录入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补考课程均需录入补考成绩,不得留有空记录。

2)学生补考如“缺考”或“作弊”,录入补考成绩时,请在成绩栏中输入“缺”或“Q”或“-4”、“舞弊”或“X”或“-1”即可。

3)补考成绩录入完毕,请任课教师认真核对后再提交。

四、工作要求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试安排时,每个考场按标准考场安排,确保学生隔排就坐;每个考场不重复使用,考前考后及时对考场进行消杀毒。

2)对参与考试的考生、监考教师、考务人员和巡考人员在考前、考中、考后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3)考试前,进入考场的全部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监考教师负责考生测体温),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考场。被禁止进入考场的师生,按照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4)考试期间,有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的师生,按照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5)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现学生无法参加考试或考试终止的情况,待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判后,对能够择时重新进行补考的,学校将另行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进行补考;对不能择时重新进行补考的,教务科根据课程大纲要求综合研判,在不降低该课程考核要求的前提下,调整课程考核方案,采用如模拟情境对话、大作业或在线考核等方式进行补考,并做好过程材料归档保留工作。

2.考试工作要求

1)教务科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相关制度要求,对试卷命题、制卷、保管、发放与回收、监考、违纪学生记录和上报、阅卷、成绩录入及补考材料归档等环节进行负责把关。

2)已安排的补考课程,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考试时间或地点;确因特殊原因,由教务科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经教学副院长同意后执行。

3)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宣传,组织补考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和考试管理等相关文件,引导学生诚信做人,诚信应考,提醒考生携带有效证件按时参加补考。

4)加强监考教师管理工作,提醒监考教师认真学习《监考教师守则》,熟悉监考工作流程,明确监考职责,佩戴监考证按时参加监考,严禁私自调换监考,监考过程不得离岗,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考试违纪的考生,监考教师需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做好违纪考生签字确认和相关证明材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相关程序及时报送教务科,不得包庇、隐瞒或私自处理。

5)成立巡考工作组,对补考工作组织、监考教师履职和考风考纪等情况进行重点巡查。考试结束后及时交巡考记录至教务科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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